这一男两女本该刑拘,可为啥只行政拘留?
据来自青海省西宁市公安局城东分局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安城东》报道:3月17日下午,青海省西宁市公安局城东公安分局接到110指挥中心警情反馈称,在西宁市城东区中南关二巷花园南街口一名交警在执法过程中遭遇无端谩骂推搡受伤倒地。
接到报警电话后,辖区清真巷派出所值班民警孟润之会同李东生及文洪两位同志组成三人出警小组赶赴冲突现场。当民警来到冲突现场后发现,一名执勤交警倒地,而另一名增援交警也被三名嫌疑人围攻在当中继续撕扯,一时间围观群众堵塞了现场周边路段导致交通严重堵塞。
鉴于现场情况,出警民警立即将三人控制,防止冲突继续升级,随后将倒地的交警送至医院进行治疗。
在将三名违法行为人带至清真巷派出所办案区后,三名违法行为人继续辱骂,拒绝配合民警了解情况,并否认自己推搡殴打过交警。
无奈之下,清真巷派出所民警只得调取事发路段监控录像和交警执法记录仪拍摄的视频录像。
清真巷派出所民警通过对监控视频和执法记录仪的录像查看得出结论:3月17日下午2:30分左右,在西宁市城东区中南关二巷花园南街口,执勤交警在巡逻过程中,发现在路右侧禁停区有一辆白色轿车违法停车,执勤交警上前劝说驾驶人立即驶离。而现场驾驶人却对交警的劝离行为置若罔闻,非但未驶离,还摇下车窗对执勤交警进行谩骂。随后,同车的两名家属也纷纷跑来推搡交警,致执勤交警重心不稳倒地受伤。看到现场监控视频和交警执法全过程后,违法行为人不得不承认自己的鲁莽行为,羞愧的低下了头。
案件很快有了结论,西宁市公安局城东公安分局法制部门认定:当日,西宁市交警支队一大队交警在执法过程中,面对违法行为人的违停事实首先从口头要求其限时驶离,但该车驾驶人不但拒绝配合还对正常执法的交警进行辱骂,当交警要求其配合执法离开后,违法行为人更是下车推搡执勤交警,导致交警受伤。交警在整个执法过程中文明执法,处警程序符合规定。
目前,城东公安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对三名违法行为人已分别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决定。
编后话:青海省西宁市公安局城东分局办理的这起袭警案件,最后以行政拘留终结了案件。看后,让人心中不爽。本来犯罪嫌疑人涉嫌触犯妨害公务罪,却以阻碍执行公务处理了事。前者是刑事的方法,后者是行政的手段。也许这在当地就算是维护警察执法权威的典型案例了,殊不知这显然是放纵了犯罪。
在妨害公务罪中,"以暴力、威胁方法"妨害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就构成本罪,是行为犯,不是结果犯,有威胁方法即可构成犯罪,从《平安城东》官方微信发出的消息中,我们完全可以看出犯罪嫌疑人已经完成了犯罪的构成要件,可为什么不按照处理刑事案件的方法走下去呢?显然是对人民警察权力保护的不到位。
我们不知道当地究竟还多少类似的案件是这样处理的,还有多少我们的警察兄弟执法权益得不到保障。警察连自己的权利都无法保障,怎么还能谈得上保护人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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